孕妇尖锐湿疣患者需做剖腹产吗

2019-08-22 20:39:07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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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近年来医学专家对于尖锐湿疣病毒的研究发现,该病病毒属于人类乳头瘤病毒的类型,该该病毒可直接作用于身体的种类多达十几种,可见该病的极其顽固,此外,如果孕妇不幸患上了该病,很有可能在妊娠时,将病毒直接传染给胎儿,可见该病也是具有一定的遗传性的。

医学上对于孕妇尖锐湿疣患者的治疗方面,通常是建议患者在病情治疗之后再打算受孕的,如果已经受孕,且即将临盆的话,就必须要做剖腹产。因为虽然尖锐湿疣的病原体--人类乳头瘤病毒可以引起婴儿咽部乳头瘤病,但其传播途径不明,围产期传播率尚是未知数。而且从尖锐湿疣发病率较高(我国每年新发病例上万,占性病总数的24%,居第二位),而婴儿咽部乳头瘤病十分罕见的情况看,围产期传播率可能非常低,较难评价剖腹产的预防价值。所以,单纯从预防角度考虑,将剖腹产列为尖锐湿疣孕妇的常规没有必要。只有在尖锐湿疣造成孕妇产道阻塞,或阴道分娩有可能导致大出血时,才决定进行。由于妊娠期内分泌变化、局部分泌物较多等因素,尖锐湿疣很容易增殖,脆性加大,因此孕期应积极治疗,尽可能去除所有可见疣体,以保证孕妇、胎儿健康及分娩顺利。

专家温馨提示孕妇尖锐湿疣患者,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,建议比较好是在病情尚未治愈的情况下,终止生育,或者选择剖腹产来减低传染的几率,这样才能避免危及胎儿健康,如果病情在半年内不在复发的话,可进行正常生育。

文章来源:岳阳性病好的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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